自治区科技厅关于2023年第9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各设区市评价工作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区2023年第9批13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至9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