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科技引领”工程,提高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以科技成果转化赋能助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郑兵;联系电话:0750-8228502)
江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会议的重要部署,大力实施“科技引领”工程,以科技成果转化赋能助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始创新策源地和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工作要求,以“需求导向、两端发力、产学研结合”为行动理念,加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全方位对接,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以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江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创新需求,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体系,推动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活力进一步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高,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建成。到2025年,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实施“揭榜挂帅”制科技攻关项目20项,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家,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纪人100名,选派科技特派员1000名,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00个,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超25亿元,在孵企业超1000家,高校、科研院所成立30个能服务产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团队。
二、主要任务
通过建立一套政策机制、设立一个服务平台、组建一支服务队伍、培育一批专业机构、打造一个活动品牌,全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一)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机制
1.制定江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措施,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江门双碳实验室〕
2.建立完善“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攻关机制。研究制订“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办法,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领军企业、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加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支撑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江门双碳实验室〕
3.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机制。持续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加快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现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加强登记处、服务点规范化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质量。加强为技术合同登记主体的服务效能,为合同登记主体提供技术合同登记政策解读、技术合同签订和登记信息填报指导等服务。支持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参与技术成果交易,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江门双碳实验室、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4.建立健全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健全本单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推动我市高校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职机构建设,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和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细化完善有利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政策,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探索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
5.建立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探索构建“科技+基金+产业”的转化模式,依托资本运营管理平台,通过政府产业资金/基金主导,社会资本跟投方式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引导金融投资更早进入科技成果转化阶段,探索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产业化等不同阶段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方式,满足科技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资金需求。支持金融机构为成果转化企业开发“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知识产权贷”等信贷产品。将更多高新技术企业纳入金种子计划培育,推动一批企业上市挂牌。〔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院〕
6.推动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聚焦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联盟,搭建“科研机构+高校+投融资本+评估机构+专利代理机构”协同机制,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核心专利。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投贷联动、专利转化运用等项目给予政策引导,为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
(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7.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江门市产学研对接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展示、录入、查询、筛选等提供便捷服务,实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信息、企业技术需求信息汇聚,信息融通共享。〔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8.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加强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高校,以及季华实验室、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省实验室的产学研对接,引进挖掘优质项目到江门转化落地。支持我市创新型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帮助我市科技企业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9.提升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功能。推进华侨华人智库实体化运作,积极对接香港、澳门高校,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与科研成果转化。鼓励现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江门“侨梦苑”港澳台侨创新创业基地,开辟面向华侨华人的创新创业空间。鼓励侨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侨商在江门“侨梦苑”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推进一批侨资项目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才工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10.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依托市农科所、水稻良种繁育院士工作站及农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载体,重点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天然药物提取、功能保健品研制以及绿色饲料开发等五大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三)加强成果转化专业服务队伍建设
11.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定期举办技术经纪人培训,打造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有资金、有服务的专业队伍,为企业提供技术合作、技术交易、成果转化落地的全方位服务。聚焦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培育企业内部技术转移人才,助力企业挖掘有效技术需求。完善技术经纪人激励机制,开展优秀技术经纪人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12.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育计划。壮大市级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聚焦我市产业和农村发展需求,重点采取“科技特派员+科研实习生”模式,选派一批技术专家、在读研究生到企业、园区和农村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帮助解决各类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江门双碳实验室、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四)加强成果转化专业机构建设
13.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聚焦我市食品、家电、新能源电池、激光与增材制造等核心战略性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发展创新需求,由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领军企业或产业链“链主”企业、骨干企业或研发机构牵头,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国内相关领域优势高校、科研机构和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合体,解决企业产业关键技术难题,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专利申报、引进高端科创人才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服务。〔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江门双碳实验室、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14.成立江门市产业工程师联盟。通过交流、培训、项目合作、协同创新等各类活动,打造专业技术人才高质量发展平台。不定期举办产业工程师暨博士博士后揭榜创新赛、博士后科技服务团等活动,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积极搭建高效的人才交流合作平台。新建一批高质量博士后科研平台,夯实博士人才发展载体。〔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15.持续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江门中微子实验室、双碳实验室、国家政法智能化技术创新中心江门应用示范基地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推进双碳产业园、安全应急产业园等产业化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江海区人民政府、开平市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中微子实验室、江门双碳实验室、国家政法智能化技术创新中心江门应用示范基地〕
16.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在江门注册成立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大健康国际创新研究院、广东南大机器人等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打造一批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培育省科学院江门产研院发展为省新型研发机构。优化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1+6+N”服务体系,全力建设成为集研发、孵化、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的高水平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17.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深化“工业振兴”,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地方产业方向和资源优势规划布局孵化链条,提高孵化器与我市15条重点产业链的关联度。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孵化器,对产业领域内上下游资源进行整合,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并形成整个产业链的孵化。探索在深圳建设江门异地孵化器,形成“研发设计在深圳、转化落地在江门”的创新生态,吸引优质项目。〔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建设大学科技园和技术转移转化基地。支持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南方职业学院、华立学院江门校区建立大学科技产业园。探索多元共建机制,引导更多的科技成果入园孵化、转化,把大学科技园打造成高校成果转化“首站”、产业新增长极“首地”、区域双创“核心”。鼓励高校发挥学科优势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举办小型化、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等对接活动,助力地方产业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
(五)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品牌活动
19.打造成果转化活动品牌。围绕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定期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集聚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组织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广、适用领域强的科技成果进行项目路演,并与企业开展深入对接。通过打造有影响力、推动产业发展的成果转化品牌活动,赋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20.打造“无限创新”江门科学技术奖品牌。推动健全“无限创新”江门科学技术奖评价体系,突出创新能力、创新质量、实际贡献,客观科学评价科技成果创新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建立优秀科技成名录库,搭建成果展示、推广、转化平台,促进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着力把“无限创新”江门科学技术奖培育成为在全省、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奖项。〔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推进,凝心聚力推动工作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要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政府部门、科技成果供给方(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需求方(科技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发力,共同推进。市科技局要做好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高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高度重视,按职能和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推动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支撑,多措并举提供坚强保障。落实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支持,争取在科技、财税和人才等方面先行先试。各县(市、区)应统筹好本级资源,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及相关配套支持措施。
(三)加强示范推广,积极营造良好创新氛围。要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对接,积极导入外部资源。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模式、重大项目、示范机构、专业人才等良好经验做法的示范引导,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发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的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