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人选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297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市将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我市现代服务业产业领域,从事市场经营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工艺创新等工作,为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
二、推荐条件
特别贡献奖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出资人,其他推荐人选应为在服务业企业关键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具体评选条件见《“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附件1)。
已获得往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不再参加申报。
三、推荐流程
各区、市各有关单位对照评选办法组织报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推荐工作,主要包括资格初审、推荐公示、汇总上报等。
四、推荐名额及奖励措施
“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共评选表彰奖励10人,采取差额推荐方式,省分配给我市推荐名额4名,各区、市各有关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
受表彰人员由省政府授予“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和《“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
六、有关要求
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推荐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要认真准备推荐材料,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请各区(由区人社部门会同发改委)、市各有关单位于9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材料发送至njrsjbzb@163.com,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联系。
联系人: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飞翔 025-68788159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陈思远 025-68789690
附件:
1.“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
2.“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3.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4.真实性承诺书
5.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