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申报重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经相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布、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且已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在资助申报范围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 材料弄虚作假的;
(2) 第一起草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的系列标准,且该系列标准中已有标准获得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的标准;
(3) 该标准制(修)订项目已经获得朝阳区财政经费支持的。
二、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核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3.标准文本;
4.符合《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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