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满两年;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3)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4)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5)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或重点;
(6)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说明;
(3)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4)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支持政策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2)融资项目: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 1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 2年;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最高支持金额上限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