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关区各关:
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经信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和杭州海关等4部门审核,现将2020年度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公布如下(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另行公布):
一、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85分(含)以上,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浙江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249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5分(含)以上,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浙江盛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586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60分(含)以上,评价结果为合格,其中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低于65分,予以警告。
四、浙江上工宝石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技术中心未按规定报送评价材料;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技术中心存在《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杭州纸友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技术中心连续两次评价被给予警告。上述64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撤销其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五、根据企业申请,属地主管部门核实,同意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因企业重组暂缓评价;同意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49家企业技术中心更名;同意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主体变更为正凯纺织有限公司,浙江金三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主体变更为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主体变更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主体变更为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请各地主管部门及时将评价结果转告相关企业,并总结推广优秀企业技术中心先进经验,督促引导被警告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整改,切实发挥好企业好技术中心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