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2024年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2024年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本项目旨在鼓励和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通过财政资金的支持,帮助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减轻负担,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进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应满足《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1.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以上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满足该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要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生物医药类企业,上一年度在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领域的研发投入300万以上。
注: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当年营业收入少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研发费用为审后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据。
2.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要求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二、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封面含有防伪二维码的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开发费用计算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非国高生物医药类企业,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封面含有防伪二维码的上年度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6.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公示的名单、文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扶持标准: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给予5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的,给予1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的,给予3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6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给予5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亿元-10亿元(不含)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0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对应补助金额的1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对应补助金额的200%、最高400万元补助。
其中,对于非国高生物医药类企业,根据其在药品、医疗器械、细胞及基因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所满足的上述分档区间,予以相应补助。
四、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2024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4年11月20日—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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