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首页 > 政策动态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入库企业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入库企业的通知

  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创局、科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精神,加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现开展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入库企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相关条件

  (一)南京市内注册满三年的企业,累计授权专利总数20件以上,或有效专利10件以上;

  (二)单位内部设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贯标通过或者已经贯标备案;

  (三)未获得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称号。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突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信息利用、利益分配与奖励以及工作机构、人员的工作规范等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二)实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对知识产权知识掌握和运用水平。

  (三)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要着力抓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技术附加值高的技术项目的实施及产业化。

  (四)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将知识产权纳入本单位重要资产管理体系,做好维护工作,防止侵权或被侵权。

  三、项目组织

  (一)提出申报的单位需组织好申报材料,向所属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对所有推荐单位进行审核把关。

  (三)示范企业培育期原则上为1年,培育期满后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授予“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四、相关要求

  (一)已获得市级示范企业和国家示范优势企业称号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单位提交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包含:

  1.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入库企业申请表;

  2.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概况,包括单位情况、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情况,专利实施情况及实施效益、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措施等;

  3.单位获得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三)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纸件材料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交至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申报咨询:刘成 025-84648920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29日

想要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入库企业的通知?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我们进行沟通
2.您还可以通过400-086-8855与我们电话沟通
在线咨询
快捷入口
服务项目
政策资讯
合作伙伴
专精特新
热门项目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企业文化
管理团队
荣誉资质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400-086-8855
服务监督:138-1099-4581
邮箱:hxtkservice@techchn.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二区7号楼8层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专精特新认定_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京ICP备17019550号-4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