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3〕1号)有关要求,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预算归口管理单位、省科技厅厅属单位、省属科研院所等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但事关单位改革稳定发展的硬缺口和突发性支出。
二、申请原则
(一)项目内容应与单位职责范围相关,单位职责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单位的职能和应履行的主要责任。
(二)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列入定额核算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定额核算申请,列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项目应依据国有资产账实情况申请。
(三)年初预算执行进度将作为一项重要评审指标,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支付进度。
三、申报要求
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版提交相结合方式。
(一)网上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点击“河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xt.hnkjt.gov.cn/”,进入填写《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使用法人帐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
(二)纸质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照封面、目录及页码、正式申请文件、项目申请书、证明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通过各主管部门汇总推荐并按照预算管理关系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三)申报时间。5月30日8:30 — 6月14日17:00
四、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张 磊 0371-86230658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丁军锋 0371-65802522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