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2024年度深圳市继续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本指南将详细介绍申报条件、流程、所需材料及支持政策,帮助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申报要求,有效推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与发展。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
二、申报条件
本市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部门。具备基本的基础设施和研究条件,已取得1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三)注重科研投入。连续两年每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研发型事业单位具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含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的研发人员数量在20人以上。其中,研发型事业单位在10人以上。
(五)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已在项目申报、成果转化、课题研究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合作。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对照申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并登陆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从单位入口登录后返回首页,按业务类型分类选择“博士后”,事项名称选择“核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在线申办,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上报。
(二)在系统点击上报后,从系统中生成下载《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批表》),填报表格中相关内容,打印《报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有行政主管单位的事业单位,还应加盖主管单位意见。申报单位将签字盖章版《报批表》及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至系统(每个PDF文件不能超过15M)。
(三)《报批表》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同装订,并于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送交至受理部门(仅接受EMS送达)。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窗口咨询电话:0755-881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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