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上海黄浦区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本次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与上一版政策主要区别是什么?
本次针对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主要变化体现在政策扶持对象的调整上。具体而言,政策的扶持范围已扩展至那些依法设立于本区、定期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上进行运行监测、及时通过“单项冠军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且已被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将不再获得支持。
二、《实施意见》亮点
1. 进一步完善黄浦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2. 鼓励黄浦区中小企业追求高质量发展路径;
3. 对于那些具备较高专业化水平、强大创新能力及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将积极培育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4. 重点培育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其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 重点培育那些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并在全球或国内行业中市场占有率领先的中小企业,成长为上海市和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6. 鼓励企业继续加强创新研发;
7. 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8. 促进企业稳定并加强团队建设。
三、具体支持标准是什么?
本项政策清晰地规定了本区域被认定或复核合格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扶持标准。
序号 | 资质类别 | 认定奖励 | 复核奖励 | 备注 |
1 |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20万元 | 10万元 | |
2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40万元 | 20万元 | |
3 | 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 60万元 | 30万元 | 新增 |
4 | 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 100万元 | 50万元 | 新增 |
注: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经审核可按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助标准给予差额奖励。
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首次被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经审核可按照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资助标准给予差额奖励。
四、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黄浦区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请表》;
(2)上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
(3)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真实性承诺函和企业信用证明;
(5)上年度以及当年运行监测填报证明。
2、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黄浦区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请表》;
(2)上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
(3)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真实性承诺函和企业信用证明;
(5)上年度以及当年运行监测填报证明。
3、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黄浦区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请表》;
(2)上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
(3)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真实性承诺函和企业信用证明;
(5)上年度以及当年企业信息更新证明。
4、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黄浦区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请表》;
(2)上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
(3)获得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真实性承诺函和企业信用证明;
(5)上年度以及当年运行监测填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