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常见问题
在申请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的过程中,众多企业常面临一系列共性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关乎申报资格、材料准备、评审标准及后续支持政策等关键环节。比如,如何界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研发机构的组织结构与职能定位应如何设置以符合认定要求?已提交的材料如何查询审核状态?以及认定成功后,企业能享受哪些具体的优惠政策与资源对接机会?本文旨在汇集并解答这些常见疑问,帮助申请企业规避误区,高效推进认定流程,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加速科研创新成果转化。
1、研究开发费用专审报告的要求?
研发费用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可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报告和单位定期做的研发支出的审计报告。
2、申报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后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相关优惠政策请参照《北京市鼓励企业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实施办法》(京科发[2014]312号)中的第二十至三十二条。
3、社保证明怎么开?
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平台预约定制,要求是上一季度所有人员的,截至最新月份,包括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母公司已是研发机构,分支机构(子公司)是否也可以申请研发机构?
已获得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资格的企业,除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同外,不再受理其控股子公司或者所属母公司的实际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申请。
5、申报单位是否只限北京市?
申请认定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应当是本市或者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者企业分支机构。
6、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的两种核定方式。
一种是在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备案的技术性收入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复印件),但要满足占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60%的比例要求,列出清单;另一种需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公司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做专项审计报告(报告中还需列出技术合同明细表明细,内容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类型、签订方、合同签订时间及有效期限、合同金额、技术性收入核定金额等)。二者取其一即可。分支机构不需要提供技术性收入证明材料。
7、如何申报研发机构?
登陆北京市网上政务大厅网站,按单位查找市科委对外服务事项中北京市级企业研究开发机构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法人一证通登陆后按材料清单上传电子版材料。
企业想要紧跟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政策,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扩大市场竞争能力,赶快规划申请,数据需要提前准备并且合规合法,没有后顾之忧,还好撰写体现公司优势的申报材料,做到数据来源准确,信息简单明了,更多关于企业资质申报信息,请咨询华夏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