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布重点小巨人企业申请通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现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三)企业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时间:
企业须于2024年7月1日—9日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清单
1.《深圳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2.深圳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补充情况表;
3.深圳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说明表;
4.深圳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
5.企业营业执照;
6.2021年、2022年、2023年第12月份企业员工数量证明材料;
7.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
8.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
9.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佐证材料;
10.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佐证材料;
11.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数量佐证材料;
12.与行业龙头企业直接配套情况佐证材料;
13.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深圳市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佐证材料;
14.国家标准版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企业须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
(一)纸质材料,于7月9日前报送至所在区相关部门。
(二)电子版材料,于7月9日前发送至各区申报邮箱。
五、各区初审
各区相关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7月12日前,将符合条件企业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推荐,并报送企业完整申报材料。
六、遴选推荐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所属领域、产业链配套、“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等方面,对各区推荐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企业参加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