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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2024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已启动,企业需准备一系列关键材料以完成申报。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研发活动记录、知识产权证明等。准备充分、内容详实的申报材料是成功申报的基础,也是企业获得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本文将逐一列举2024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所需的具体材料,并指导企业如何高效、准确地完成材料准备工作。

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要求在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后下载打印,由法定代表人在“真实性声明”处签字及加盖公章,并在《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封面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

3.2023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证明(要求体现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3年12月份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

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在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企业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情况说明(要求500字以内,加盖企业公章)

6.2022年度财务数据佐证材料(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如无2022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从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其中包含《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7.2023年度财务数据及研发费用佐证材料(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如无2023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从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需包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同时下载提供《资产负债表》,企业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可提供《期间费用明细表》;如年度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未体现主营业务收入数据,需对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进行专项说明)

8.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提供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证明;其中“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按照本通知附件2相关说明中所列条件提供证明材料,“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提供企业申请该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9.其他证明材料(非必须):

(1)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佐证材料。(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

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佐证材料。

(3)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佐证材料(包括国家部委、省直单位、深圳市认定的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2021年至202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2024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所需材料的介绍,华夏泰科拥有庞大的项目库,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做项目方案,确保企业拿到更多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帮助企业发展。想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免费解答客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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