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补贴政策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是支持深圳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项专项资金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产业,目的是通过资助和扶持相关企业和项目,推动这些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深圳市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专项资金项目支持的范围广泛,包括支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及提升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组建及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等。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专项资金支持EDA工具软件、高性能计算芯片、晶圆制造、先进封装测试等方向的发展。在生物医药领域,则支持核心技术攻关、临床试验、产业化事后补助等项目。接下来华夏泰科为您介绍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补贴政策。
一、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补贴政策
(一)核心技术攻关扶持计划支持方式(生物医药领域)
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已拨付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其中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40%。
(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与提升扶持计划支持方式(新能源领域)
1、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
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40%的总投资额、项目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已拨付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2、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
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进入现场核查,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40%的总投资额、项目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已拨付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三)“医工融合”专项扶持计划支持方式(高端医疗器械领域)
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已拨付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其中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40%。
(四)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扶持计划支持方式(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领域)
1、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
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每个方向原则上仅支持一个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给予平台总投资2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领域
分阶段资助。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已拨付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五)产业化中试补助扶持计划支持方式(新能源领域)
事后资助。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六)临床试验扶持计划支持方式(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
1、药物临床试验
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临床研究报告应在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期间取得,且对应的临床试验合同书不得早于取得临床研究报告前3年内,达到5、15、30项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最高不超过100、200、300万元资助,给予参与单位最高不超过50、100、150万元资助。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为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临床研究报告应在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期间取得,且对应的临床试验合同书不得早于取得临床研究报告前2年内,达到10、20、40项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最高不超过100、200、300万元资助,给予参与单位最高不超过50、100、150万元资助。
(七)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支持方式(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领域)
事后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八)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支持方式(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领域)
事后资助。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九)注册许可认证扶持计划支持方式(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领域)
事后一次性资助。按照项目申报金额的一定比例对项目投入进行资助。
(十)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支持方式
1、生物医药(生物制造产业领域)
分阶段资助。对国家补助资金予以1:1市级资金配套支持,市级财政已拨付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市级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
2、智能传感器
分阶段资助。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项目,按国家资助资金1:1配套支持,市级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资助金额拨付进度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国家无要求的,市级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分阶段拨付的项目,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40%的总投资额、项目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
3、智能终端
分阶段资助。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项目,按国家资助资金1:1配套支持,市级与国家资助资金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资助金额拨付进度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国家无要求的,市级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分阶段拨付的项目,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40%的总投资额、项目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
二、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好处
1、资金支持:通过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成功的企业可以获得直接的资金支解决研发、生产、市场推广等方面的资金缺口,推动企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产业的快速发展。
2、提高创新能力:专项资金的支持往往集中在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3、推动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申报专项资金项目,企业可以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4、品牌与形象提升:成功申报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通常会在业界和社会上获得更高的认可度和关注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5、政策倾斜与优先支持:在申报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或参与政策试点等方面,获得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往往具有更高的优先级和更大的优势。
6、促进产学研合作:申报过程中,企业可能需要与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有助于企业引入外部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是深圳市政府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拓展,进一步加快深圳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该项资金注重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推动产业集聚和协同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政策还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围绕产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提升整体创新水平。近期深圳市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如需申报服务,华夏泰科专注项目申报17年,将企业的条件做足做实,做成精品。项目申报一般需要涉及科技成果转化、财务数据、研发材料、企业优势等各类申报材料,企业需要有专业有经验申报专家进行把控,才可以提高申报通过率,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华夏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