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通过资助研发、产业化、技术创新等方面,帮助企业提升技术水平、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注重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推动产业集聚和协同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近期深圳市发布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华夏泰科将具体的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等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一、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2.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承诺函。
3.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出具(自申报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扫描件1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
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
6. 项目单位近三年研发经费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表(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
7.项目技术先进性证明及奖励文件,包括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查新报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产品检测报告等如无法提供需提交情况说明。
8.申报项目技术团队成员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或职称证书(二选一),团队成员清单中所列人员需全部提供等。
9.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请提供租赁证明,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的所有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与项目单位一致。
10.涉及环境影响、节能审查的,应分别提供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文件、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11.项目单位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若无法提供,需提交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1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13、提升类项目提供原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通过验收的通知文件。(根据申报的项目准备申报材料)
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申报材料:
1.国家项目式申报材料。
2.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的立项文件。
3.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4.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承诺函。
二、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需要明确项目申报的支持类别和重点领域。这包括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这些领域的要求,是项目成功申报的前提。
2、申报单位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项目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此外,项目单位应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申报过程中,还需注意项目的建设期和完成投资额。除临床试验、注册许可认证及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外,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4年1月1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还需了解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通常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资助金额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费用的一定比例确定。因此,在申报时,需要准备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材料,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5、申报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提供关于项目团队总人数、专职研发人数、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以及技术服务场地等证明文件,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实施能力。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是促进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推动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拓展,进一步加快深圳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如需更多关于该项目的信息,欢迎咨询华夏泰科,专业申报各种政府项目,17年申报经验,专业的申报团队为您提供高质量申报服务,确保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