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标准条件
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但还不知道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标准条件?华夏泰科依据15年行业经验,2万+成功案例,为大家进行整理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条件要求,计划申报的企业欢迎咨询我们。
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标准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业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三)要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积累也要好,重视前沿技术开发、还要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并且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四)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要高,技术带头人也要有丰富地实践经验,并且技术水平更要过硬;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不能低于15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五)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六)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领域要求、基本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初评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具体计算方式请咨询华夏泰科)。
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方式:
1.建立存量评价与增量认定挂钩机制。根据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情况(附件2),确定2022年各地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数量:评价为第一档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评价为第二档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评价为第三档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
2.此外,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的省、区、市,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不重复激励,上限为2个):
(1)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所在省、区、市;
(2)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地方(国办发〔2022〕21号);
(3)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国办发〔2022〕21号)。
??原则上,增加名额需用于激励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所在省、区、市和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具体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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