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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专精特新认定条件

  很多企业经常听到专精特新企业,但是不明确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担心自己企业达不到,错失申报机会。其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并没有那么难,只要企业提前规划、培育,申报成功率可以大大的提高。下面华夏泰科就重点介绍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苏州市专精特新认定条件

  一、苏州市专精特新认定条件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

  2.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占营收比例需要≥3%;

  3.上一年度营收总额≥1000万元,或者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2000万元;

  4.企业评价分数需要达到60分以上,或者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企业评价分数是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进行评价。

  二、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好处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专利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政策,帮助企业高效获权。

  落实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1.参评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应在江苏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对有效期内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与省内注册的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或者同一集团省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期满申请复核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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