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282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山东省认定机构:关于临沂周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21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通知
天津市认定机构:关于天津市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公告
为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助力我司龙岗城投创新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更好发展,我司围绕园区企业在政策服务、办公租赁、酒水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服务需求,建立了园区创新服务资源共享平台,遴选优质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各类型的专业服务。经我司对近...
按照《关于2021年组织实施项目制培训的通知》(宁人社〔2021〕91号)文件精神,市、区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南京铁道车辆技师学院申报的装配焊接一体化技术项目制培训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3年1...
财会〔2023〕20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部修订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
为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紧扣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及贴息支持。现将2023年度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报时限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二)申报项目与各级奖励政策项目同类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三)各镇区要对照申报要求,开展宣传、组织项目申报。(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