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紧扣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及贴息支持。现将2023年度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用于补助园区各级专精特新企业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银行、经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贷款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贴息采取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最高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的一次性补贴,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最高15万元。单笔贴息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补贴年限最长3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企业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园区级专精特新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请补贴的贷款须为金融机构发放的信用贷款;
(2)单笔贷款合同金额需大于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需高于3%以上;
(3)利息支出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4)已享受过各级其他贷款贴息的企业或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1.网上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3年度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后提交。线上系统提交后,会自动生成材料收件索引页二维码,请将索引页二维码打印出来装订在纸质材料的最后一页。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2.纸质申报:按照以下顺序胶印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1)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结息汇总表(附件2),以及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付息凭证;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营业执照;
(5)其他佐证材料;
(6)材料收件索引页二维码。
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四、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
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66681040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