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一、申请博士启动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
(二)申请当年1 月1 日,未满32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未满3年;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属于在站博士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实际工作期间涵盖项目执行期;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含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长江学者获得者(包括青年学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本市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或者博士启动项目资助获得者,以及本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获得者不得申报。
二、申请优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
(二)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7周岁;
(三)具有主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者课题的经历;
(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含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长江学者(包括青年学者)获得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本市杰青项目或者优青项目资助获得者、以及在站博士后不得申报。
三、申请优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
(二)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7周岁;
(三)具有主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者课题的经历;
(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含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人才)获得者,长江学者(包括青年学者)获得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本市杰青项目或者优青项目资助获得者、以及在站博士后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