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
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对纳入区工业投资统计库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予以资助。鼓励企业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低碳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以及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
1
①企业的技术改造年度投资额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按年度给予投资额1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②企业年度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除按上述第1条内容给予资助外,再按投资额超出1亿部分的5%给予资助。1、2条内容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③单个企业市、区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总投资额的50%,单个企业年度受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2
企业的技术改造年度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按上一年度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每年不超过500万。
(三)审核方式
核准制,申报项目必须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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