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支持对象和条件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旅游业、住宿业企业及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或促进福田区经济发展的其他单位。本政策重点支持属于文旅景区、住宿业、旅行社、旅游智慧平台、旅游服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旅游企业及社会组织。
申请条件:
(1)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经区政府认可。
(3)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建成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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