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
1.申报企业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判断时间截止2022年4月15日);不含第一批、第二批财政部、工信部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3.申报企业主导产业应聚焦于战略关键领域产业链(集成电路、5G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农业机械、工业母机),属于工业“五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品链配套。原则上不支持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性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
4.申报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应达到70%(含)以上;2020年度、2021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均应达到4%(含)以上。
5.申报企业截止2022年4月15日前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6.申报企业截止2022年4月15日前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7.申报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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