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
①申报主体应为2020年度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重点示范企业(见附件2)。
②申报项目应为企业开展的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数据挖掘、信息检索分析、法律服务、布局、预警、运营、专利导航以及高价值专利转化等知识产权高端推进工作。
③支持经费认定范围包括:企业开展高端推进工作的数据采集和加工费、高价值专利受让费、资料费、会议费、印刷费、知识产权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专利及商标申请官费和代理费用不属于认定范围。经审计认定年度经费支出少于20万元(含)的不予支持。
④申报项目应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且申报的项目经费在此期间已实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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