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300万元;
4.拥有一支10人以上的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组织机构明确、结构合理的研发人员队伍;
5.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备,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6.上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数达到1项以上;
7.依托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提交上年度12月财务状况表(B203表)、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等,且研发费用数值相符;
8.原则上一家单位只能申请一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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