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信化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行业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以下简称依托单位)进行建设和管理,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必须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方向符合全市产业技术发展战略目标,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良好;
(三)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实验室相对集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拥有与研究方向相匹配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其中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研发能力强、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开发团队;
(五)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在本市或行业内领先,取得过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成果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培养高级研发人才的能力,具备承担省部级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六)依托单位应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且具有跟踪相关领域新技术、支撑开发产品领先技术的能力;
(七)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