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业设计企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成立一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设计或迭代新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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