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保障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咨询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做好相关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我委拟对现有专家库进行优化扩充,现诚邀各有关行业专家进入我委专家库。请各单位、专家积极填报。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专家主要来源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客观公正,信誉良好,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4.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和表达能力;
5.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6.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或担任骨干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且在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财务专家应为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具有财计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扩充战略咨询专家库,战略咨询专家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国家级人才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3.在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一定职务的高层次权威专家,或知名上市公司、国家和省级创新载体等技术负责人。
二、报名程序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专家登录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网站中的专家征集系统http://expert.hiic.com.cn/完成在线注册,认真、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二)学术、科研、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
(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财务专家);
(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在必要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者将作为备选专家纳入专家库,根据我委工作安排受邀参加相关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等活动。
三、征集时间
入库申请常年受理,本通知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MO@hiic.com.cn
联系电话:刘工 0755-86910923
联系地址:深圳南山高新区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A座2207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