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及申报条件重点介绍,补贴1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
1.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组成,两类分支持计划不重复奖励同一家申请单位。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
4.本项目的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5.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二)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2.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9%;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2)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3)本项目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不予以重复资助。
3.申报时间
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10日
(三)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申报材料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5、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