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及申报要求重点介绍,补贴4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每家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每家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能源管理信息化项目,每家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申报时间2021.11-19-12-31。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及申报要求,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1.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实际年节能量,给予用能单位4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2.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
根据更换后的高效电机的总功率给予电机更换单位100元/千瓦的资金补助,每家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
3.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根据LED照明产品的总功率,给予用能单位3元/瓦的资金补助,每家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
4.能源管理信息化项目:
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单位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5.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按项目类型与用能单位投资模式相同。
(二)2022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依附或改造的主体符合产业政策且稳定运行超过两年。项目须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间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2.申报范围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能源管理信息化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3.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依附或改造的主体符合产业政策且稳定运行超过两年。项目须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间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4.申报程序
(1)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对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本区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日期不予受理。
(2)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示范效果较好的项目纳入备选名单,于2022年三季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备选项目进行审核,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