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首页 > 政策动态 > 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奖励及申报条件,补贴1000万

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奖励及申报条件,补贴1000万

图怪兽_1e1aa11cbc6f56ff219d0c7a8fda647b_77314.jpg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奖励,企业科技研发补助,科技创新支持按投资额的8%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大农业前沿原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等。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奖励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奖励

(一)科技创新支持

科技创新支持对象为在平谷区进行工商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企业科技研发补助。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的科研工作等,可以申请享受科技研发补助。科技研发补助项目支持条件为:

(1)科技研发补助项目应主要用于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创新性产品的试制、中间试验、扩大规模试制、小批量生产以及其他科研项目相关费用的补贴;

(2)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投资额度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

(3)项目申请单位需有与申请资助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项目投资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含),按投资额的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按投资额的8%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按照区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技研发项目结束后,项目申请单位需书面报告研发进展及成果。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奖励。

(1)对经国家科技部、国家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的位于平谷区内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按照建设总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经市级(省部级)认定的位于平谷区内的市级(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按照不超过建设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重大项目支持

1.重大项目支持对象为在平谷区推进重大高精尖产业项目的行业领军企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区内外创新主体。

2.重大农业前沿原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支持区内外各类创新主体,面向农业科技以及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定位的产业科技前沿,在平谷区开展重大前沿原创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成果转化类项目投资强度须在5000万元/亩以上,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房租、研发、贷款利息等企业总投入3%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产业化类项目投资强度须在1亿元/亩以上,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支持。

支持区内外各类创新主体,面向农业科技以及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定位的产业科技前沿开展示范应用,投资强度在3000万元/亩以上,按照项目总投资或合同金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4.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机构集聚。

支持农业科技以及符合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定位的国际顶级、行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研发机构在平谷区建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投资强度在2000万元/亩以上,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5%的比例,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5.存量空间资源盘活利用支持。

支持区内外各类创新主体对平谷区内闲置、停用、低效的土地、厂房、楼宇进行改造升级,用于高精尖产业发展的项目,项目投资强度在1000万元/亩以上,按照总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创新主体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6.企业经营贡献支持

对活动类别属于高精尖产业范畴的在平谷区进行工商注册并实体经营的企业给予经营贡献支持。

(1)对当年新建投产企业且区域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企业,按照其对区域经济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当年区域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存量企业,按其年度区域经济贡献较上一年增量部分分档给予奖励:区域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量50万元(含)至100万元部分给予45%资金支持;区域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量100万元(含)至300万元部分给予50%资金支持;区域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量300万元(含)以上部分给予60%资金支持。

二、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本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三)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四)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

(五)企业无失信行为;

(六)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七)满足“企业区域综合经济贡献”考核条款,且考核结果应≥60,“企业区域综合经济贡献”考核条款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由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每年年度实施方案中予以公布。

(八)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

 


想要申报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奖励及申报条件,补贴1000万?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我们进行沟通
2.您还可以通过400-086-8855与我们电话沟通
在线咨询
快捷入口
服务项目
政策资讯
合作伙伴
专精特新
热门项目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企业文化
管理团队
荣誉资质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400-086-8855
服务监督:138-1099-4581
邮箱:hxtkservice@techchn.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二区7号楼8层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专精特新认定_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京ICP备17019550号-4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