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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9大重点项目申报要求及奖励,补贴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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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泰科下班了解到2021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奖励重点项目申报,申报时间9月23日-10月12日。重大项目贷款贴息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智能化技改项目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绿色化技改项目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国际化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9大重点项目申报要求及奖励,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奖励重点项目申报奖励

1.贷款贴息

(1)投资贡献贴息

贴息率不超过2%,实际利息低于2%的,按实际利率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重大项目贷款贴息

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际利率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贴息。分年度安排,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 商业航天领域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补贴金额为“财产险”+“三者险”两项保费总额的50%,且单发(颗)产品补贴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3.融资租赁补贴

(1)项目承担单位应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且项目研发、建设、生产等环节在京。从事商业火箭总体制造的企业,应已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相应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2)对承租单位已发生使用于项目研发、建设投资但未经过补贴的融资租赁费用,按照不超过5%的费率比例分年度给予后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分年度安排,年度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4. 智能化技改项目奖励

(1)一般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的20%;

(2)项目实施单位获得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称号,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

(3)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5.绿色化技改项目奖励

(1)项目实施主体属于以下情况之一,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的30%: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级B级及以上(含绩效引领);

(2)项目实施后单位产品能耗或水耗达到相应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先进值,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的30%;

(3)其他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的25%;

(4)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6.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对同一企业单个产品奖励比例为销售额的20%,最高不超过30%,且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同一企业当年奖励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7.医药产业化奖励

(1)创新品种奖励

A支持创新药品产业化落地。对进入Ⅱ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实现病例入组、确定在本市产业化的(新征地项目需签订入区协议,非新征地项目需完成项目备案)1类、2类药品,给予5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

B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落地。对进入国家和本市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或优先审查程序,且确定在本市产业化的医疗器械品种,和在本市申报注册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品,给予200万元奖励;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两年内在本市生产并形成销售合同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照合同金额5%奖励,单个品类最高奖励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

C对与我市研究型病房和研究型医院合作开展临床研究的上述创新品种,药品单个品种奖励金额提高至600万元、医疗器械单个品种奖励金额提高至300万元。

(2)国际化奖励

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对近两年内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注册,在本市生产并在相应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高端医疗器械,给予2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

(3)生产服务奖励

鼓励合同生产组织(C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新模式。CMO、CDMO平台企业为药品、医疗器械提供生产服务(委托双方无控股关系且非同一实际控制人),首次交易合同在近两年内且累计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按照累计合同金额5%奖励,如为本市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或本市医疗机构的院内制剂提供委托生产服务,按照累计合同金额8%奖励,单个品类最高奖励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奖励额不超1000万元。

(4)合作开发奖励

吸引境外创新品种到我市产业化。本市企业引进国外在研或上市品种在本市生产并形成销售,且近两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合同金额5%奖励,单个品类最高奖励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奖励额不超1000万元。

8.整车企业供应链协同奖励

对新纳入供应链企业的采购合同,按照实际履约的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对应每个供应链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每个整车企业每年获得该项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

9.集成电路流片奖励

(1)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企业,按照年度流片费用50%予以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对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全掩膜)的企业,按产品流片费用的30%予以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对在京代工的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全掩膜)的企业,奖励比例50%,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2021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奖励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1.贷款贴息

(1)投资贡献贴息

对获得贷款且2020年在京固定资产投资入统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实施普惠性贴息。

(2)重大项目贷款贴息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以及实施并购的企业给予贴息。

2.商业航天领域保险补贴

在京从事商业运载火箭、卫星研发生产或发射运营等活动,且2021年购买发射财产保险、第三者财产及健康损害的责任保险的企业。

3.融资租赁补贴

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项目研发、建设、生产环节中租赁设备和产线的高精尖企业,给予补贴。

4. 智能化技改项目奖励

对符合本市产业政策,且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分级奖励。

5. 绿色化技改项目奖励

对符合本市产业政策,且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的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分级奖励。

6.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支持重点新材料生产企业,推动重点新材料产品在应用企业率先批量使用。

7.医药产业化奖励

(1)创新品种奖励:对相关产品创新性强、已到达产业化关键节点,且确定在本市产业化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给予奖励;

(2)国际化奖励:对相关产品取得权威国际机构注册,在本市形成产值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给予奖励;

(3)生产服务奖励:对合同生产组织(CMO)或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企业,为药品、医疗器械提供生产服务且在本市形成产值的企业给予奖励;

(4)合作开发奖励:对引进国外在研或上市品种在本市生产形成产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给予奖励。

8.整车企业供应链协同奖励

支持本市从事汽车整车生产的企业,完善京津冀供应链配套协同能力。

9.集成电路流片奖励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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