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丰台科技园“创新十二条” 项目资金支持及申报要求,奖励100万元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0年丰台科技园“创新十二条” 项目申报,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00万;制定国际标准:100万;获得中国专利金奖:20万;获得北京市优秀创新簇的企业:20万等。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接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工作日)。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0年丰台科技园“创新十二条” 项目资金支持及申报要求,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0年丰台科技园“创新十二条” 项目资金支持
丰台科技园2020年度“创新十二条”项目类申报工作,特指符合“创新十二条”第四条(一)和(二)、第五条(二)和(三),以及第八条(三)的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市级资金配套:
获得《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30%配套。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1)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00万;
(2)参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0万。
3.知识产权: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万;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或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5万;
(3)获得中国专利金奖:20万;
(4)获得中国专利银奖:10万;
(5)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10万。
4.标准制定(要求标准前三位,最高补贴100万元):
(1)制定国际标准:100万;
(2)制定国家标准:50万;
(3)制定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20万;
(4)制定团体标准:5万;
(5)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20万。
5.创新簇:
(1)新建立创新簇的企业:15万;
(2)获得北京市优秀创新簇的企业:20万。
(二)2020年丰台科技园“创新十二条” 项目申报要求
1.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丰台科技园“创新十二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符合申请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证书、资质、批复文件、公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简介及申报项目介绍
2.注意事项
(1)企业需按申报项目分别准备材料,如:企业申报知识产权和创制标准两项资金,需要分别准备两类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分别装订成册)。
(2)企业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按如下规则命名:XX公司-第X条-申报项目名称(如: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
(3)企业对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该企业在园区内的所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