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昌聚工程申报奖励及要求,补贴1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昌聚工程申报对重点引进的拔尖领军人才最高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青年类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入选“昌聚工程”的团队最高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等。2021年8月10日至31日,凡已获评国家级、市级人才工程专家称号的人才,参加本 次“昌聚工程”人才类、团队类项目申报的,均须采用线下申报 形式。未获评国家级、市级人才工程专家称号的人才,均采用系 统线上申报形式。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昌聚工程申报奖励及要求,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昌聚工程申报奖励
对入选“昌聚工程”的各类人才(团队)和平台机构,给予奖励资金
1.创新类、创业类、海外类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青年类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对重点引进的拔尖领军人才最高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
2.对入选“昌聚工程”的团队最高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团队中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3.北京市人才计划或“昌聚工程”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
4.文化创意、金融等其他领域人才(团队)参照创新创业类人才标准执行。
5.入选“昌聚工程”人才发展平台的机构,按照相关机构在人才项目引进、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的投入和绩效,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贴支持。
6.对入选“昌聚工程”的各类人才给予服务保障。
7.入选“昌聚工程”的人才(团队),个人将获得“昌聚英才卡”,有效期两年,期间可凭卡连续两年享受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服务保障资金,重复入选的人员累计不超过10万元,提供体检疗养、培训交流、进修补贴、交通补助等方面服务保障。
(二)2021年昌聚工程申报要求
本次“昌聚工程”申报评选工作分为人才(团队)评选和人才发展平台评选两个部分。
1.人才(团队)包括:创业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团队)、海外类人才、青年类人才和其他类人才,各类人才(团队)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2.人才发展平台分为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发展服务平台。
(1)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院士工作站、博士后(青年英才)工作站和央地、校地协同创新平台。
(2)人才发展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科技和金融等服务的相关机构,以及海外人才创业园、双创空间载体等孵化平台。
(二)2021年昌聚工程申报时间
1.启动阶段:2021年8月2日至9日
(1)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申报,结合政策内容,研究确定申报类别,并汇总整理相关申报材料;
(2)“昌聚工程”评选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未来科学城国际人才大厦,设立申报咨询答疑热线,开展全程答疑工作。
2.系统申报阶段:2021年8月10日至31日
各用人单位在系统注册账号,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按照研究确定的申报类别进行系统填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核实把关。需要推荐函的项目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规定到相应的单位申请。(入选国家或北京市人才计划的项目进行线下申报)
3.材料审核阶段:2021年9月1日至30日
(1)评审机构对系统申报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后,列出校核材料清单;
(2)专项办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对需要校核的企业、人才、机构相关情况进行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
(3)专项办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项目主体将申报材料原件送至专项办,由评审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4)将复核无误的材料分类整理后报送专家评审组。
4.专家评审阶段:2021年10月8日至29日
评审机构按照申报项目类别邀请不同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报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审议实施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
(1)征求区财政局、区经信局、科技园区、未来城、生命园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2)召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拟支持项目名单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及激励额度;
(3)专项办协调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教委、区卫健委等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政策规定落实资金、配套服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