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的通知
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
为持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源头”削减VOCs的产生和排放,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0号)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发〔2021〕30号)等文件,现就2023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一)具体方向
1、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替代应用;
2、市绿色设计产品;
3、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略)
申报具体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详细内容,请详见《2023年工发资金项目(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申报指南》(附件4)
二、申报组织
(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企业谨防上当受骗。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三)项目申报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同步方式,申报企业按照项目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按期报送所在辖区工信局或园区经发(产业)局。
1、电子版。大小在50MB以内,编辑为1个完整的PDF文档(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提供盖章扫描件),要求提供可编辑Excel版表格的须一并提供,有关票据、凭证、证照(公章)等版面大小与原件基本一致,并清晰可辨。
2、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加盖公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普通胶粘于左侧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
企业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不清晰可辨(含重要佐证不完整,发票等编排混乱不便查验),评审不予采信。
(四)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园区企业申报项目,经所在辖区(园区负责部门汇总园区内项目,区县(市)工信局汇总园区外项目,区县(市)、园区会商择优遴选统筹推荐)工信、财政初审汇总后,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联合行文、汇总表(涉及多页的加盖骑缝章)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材料、可编辑汇总表等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csgx830@126.com),并同步将联合行文纸质版报送市财政局(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方式
按照市工信局《工发资金申报项目评审抽查管理办法》(长工信投资发〔2023〕57号)相关要求,抽取专家评审,形成评审结果。
(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项目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
(二)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会同辖区工信局或园区主管部门,对通过会议评审(含评审存在疑议)的企业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四、评审公示
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拟支持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在市工信局官网或长沙晚报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节能处 联系人:徐湘乾 电话:88666015
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刘 潇 电话:88667705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6026
市财政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6334
附件:1.2023年市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自评价报告
2.2023年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3.2023年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替代应用项目申请报告
4.2023年工发资金项目(节能专项)申报指南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