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组织开展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软件园区。
二、申报方向
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方向包括综合软件名园和特色软件名园。其中,综合软件名园应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特色软件名园应当在某一软件特色(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本次深圳市软件名园认定总量无数量限制)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二)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园区的推荐函(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园区认真填报《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并向园区所在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
(二)园区所在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对《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进行材料初核,对通过初核的园区出具《推荐函》、在园区提交的《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将《推荐函》和加盖公章的《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于2023年12月1日前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推荐园区数量不限)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书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联系人:庞振达、董佳彬,电话:88101295、8810227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