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市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本年度项目采取线上申请、审核、推荐的方式。
1.项目申报:项目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指南(附件)要求,于2023年11月26日后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f.nmkjt.org.cn/nmzrjjw)”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于12月20日前提交至依托单位。
2.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按项目申请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将推荐项目公示3个工作日后,由管理员登录系统,于2023年12月27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提交时需将项目汇总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完成审核工作。同时将推荐项目报所在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各有关单位。
3.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1月2日前将推荐文件报市科技局。
二、注意事项
1.各依托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及时办理依托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的电子印章。办理方法:各有关依托单位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s.nmgca.com:8880)办理。
2.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进行审查。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组织申报和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王秀云0471-6621151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处 呼都特0471-6328716
自治区科技创新中心 付 停0471-6328553
张艺玮0471-6328556
(三)项目资金预算咨询:
市科技局办公室 李墨馨0471-6621379
(四)科研诚信咨询: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常锐0471-6621293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