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赤峰市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基字〔2023〕31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年度项目采取线上申请、审核、推荐的方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由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各自然基金依托单位负责组织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24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有关项目定位、研究方向、申请人资质条件、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等要求。
(二)依托单位审核推荐。依托单位按项目申请指南和限额要求公平公正审核项目,争取把优秀的项目筛选出来,公示3个工作日后,由依托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统一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在系统生成打印申请项目汇总清单,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完成审核工作。务必于2023年12月22日17:30前将推荐文件、系统打印的项目汇总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上报赤峰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科。申请书中依托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使用电子印章,未办理过电子签章的依托单位,请及时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s.nmgca.com:8880)办理签章。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邢耀雪、郝东方
电 话: 8353152
邮 箱: cfkjjgxk@163.com
地 址:赤峰市政府党政综合楼C521室
附件:《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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