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五家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建设考评结果公示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5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委办发〔2020〕8号)《关于开展第四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2021年度建设评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前四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2022年度建设评价的通知》,以及《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落实“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考核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苏高新办〔2020〕194号)、《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苏高新管〔2020〕86号)《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优化惠企政策申报及兑现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苏高新管〔2023〕20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推进我区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经企业申报、专项审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考核结果如下:
1.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电器控制技术先进技术研究院”的2022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
2.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先进技术研究院”的2022年度考评结果为良好;
3.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准科技先进技术研究院”的2022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
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固德威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的2021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2022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
5.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纽威阀门技术研究院”的2021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2022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
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23日-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区经发委、财政局联系。
联系电话:68750951(经发委)⠼/font>68751383(财政局)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