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23〕74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1号,以下简称《九条措施》),经各地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确定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89个,其中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第五批)7个、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第三批)80家、示范平台持续赋能数字化转型(第一批)2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奖励政策
对评选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应根据企业注册所在地,按照《九条措施》确定的奖补标准,对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运营单位每家给予200万元奖励、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含5G全连接工厂)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示范平台持续赋能数字化转型的给予136.8万元奖励(其中摩尔云工业互联网平台63.6万元,长乐区纺织工业互联网平台73.2万元),从省级技改专项资金中安排,计入项目法资金。各地要加快奖补资金直接兑现,力争年底前全部兑现至企业,在兑现奖补资金时,不要求企业重复申报。同时,上述符合省重点技改项目条件的,可叠加享受省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和奖励政策。
二、加强跟踪服务
要认真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大政策配套支持和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孙哲0591-8743018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