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撤销有关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相关规定,经核查,拟对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3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撤销资格。现将撤销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