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2023年科技项目验收和备案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集中对2023年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开展验收备案,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分别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纸质投诉材料,并由投诉人本人或投诉单位指定人员,于公布之日起5天内(含公布当天)将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管委会5号楼5308室。
一、单位投诉材料要求
1.投诉书(含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
2.投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法人应在投诉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投诉材料要求
1.投诉书(含联系人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
2.投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
3.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诉人应在投诉材料上签字。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凡未书面投诉或书面匿名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55-28333242。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