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营口市企业博士双创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科研院所:
2023年“营口市企业博士双创计划”已经完成了项目征集、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项目公示等程序,现将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请按照《关于印发推进营口市企业博士双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营科发〔2019〕23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计划完成预期目标。
在立项文件下达后的30日内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审核完成项目合同书。合同书执行期为2年,执行起始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结束日期为2025年11月12日。
合同书一式6份,打印后加盖院校、合作企业单位公章,报送营口市科技局加盖公章后,院校、企业、市科技局各执2份,作为项目结题考核依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开展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服务,落实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院校要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于次年11月份提交项目执行中期报告。营口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将于2025年底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联系人:蒋维峰王 妍
电 话:0417-2840986
附件:2023年“营口市企业博士双创计划”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营口市科学技术局
营口市财政局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