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上级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任务清单的有关精神以及《番禺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财政补助方案》(下简称《方案》)具体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具体申报资格、申报流程、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等事项详见《方案》。
二、资料提交
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需在11月17日前向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提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申报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承诺书》(《方案》附件1-4)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并于11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三、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积极发动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着力推动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和培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迳与我局联系。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