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27号),省将对我市纳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库的企业予以资金奖补。拟奖补企业名单经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其中揭阳市某某纺织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被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提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等不良记录,以及未到税务局做信息确认等情况,根据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13家企业不列入奖补范围。
现将揭阳市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等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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