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六大进口基地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六大进口基地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82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评审,我局拟定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六大进口基地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11月14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该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资金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六大进口基地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拟)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林岚,电话:81096078,电子邮箱: linla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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