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和认定拟报送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和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办法(暂行)》(皖经信科技函〔2019〕290号)要求,经审定,拟推荐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申报2023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拟报送省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等4户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材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市经信局科技科及市纪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21530382153065
附件:2023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和认定拟报送名单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2023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和认定拟报送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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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认定)中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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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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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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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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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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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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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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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光电集成器件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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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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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聚乳酸新材料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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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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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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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属近净成形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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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吴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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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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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功能陶瓷材料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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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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