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工能)局、贵安新区工信局:
根据《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黔工信〔2023〕53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3年度省级示范基地
1.申报条件。省级示范基地申报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主体为:已进入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库的各类创业创新基地。
由于省级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公告的省级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
2.申报材料。各市(州)工信(工能)局、贵安新区工信局应提交推荐文件、《推荐2023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见附件3,按优先推荐在前原则进行排序)、各被推荐示范基地的《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见附件1)及其申报材料。
各申报省级示范基地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2)。
2.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地运营主体基本情况,基地建设运营时间,专职人员数量及社保等证明材料,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三表一附注,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服务总量的比例)。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基地服务流程(指南)、运营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以及开展相关服务的材料(包括服务协议、活动通知、照片、总结等)。
6.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材料。
7.基地典型服务案例(800字左右,可附照片)。
8.能够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9.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有关事项
1.请各市(州)工信(工能)局、贵安新区工信局于11月30日前将省级示范基地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被推荐单位的推荐表(一式两份)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等纸质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业创新服务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联系人:王忠;联系方式:18008510103。
2.请各市(州)工信(工能)局、贵安新区工信局通知属地申报单位于11月30日前在贵州政务服务网(省级)进行网上申报。
省级示范基地网上申报流程:贵州政务服务网(省级)→企业办事→按部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部类型→行政确认→贵州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在线申请。联系人:董凯;联系方式:0851-86987172。
3.所有附件请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guizhou.gov.cn/)自行下载。
附件: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