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市级数字经济政策拟支持企业(项目)的公示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十政办发(2022)3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十政办发〔2023〕1号),现将拟支持的2022年度市级数字经济相关企业(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企业(项目)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地址: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柳林路70号)
十堰市商务局(茅箭区人民路南路12号)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0719-8698582
市商务局机关纪委:0719-8800219
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0719-8655028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0719-8800211
邮 箱:3317468@qq.com
附件: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6日